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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設備審核認可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 第3條
消防安全設備審核認可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3條
申請核發或補(換)發審核認可書,應繳納證書費,每件新臺幣六百元。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引用本條的條文
消防安全設備審核認可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3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2條
依消防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申請消防安全設備之審核認可,應繳納審查費,其金額如下:一、排煙設備性…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依消防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申請消防安全設備之審核認可,應繳納審查費,其金額如下:一、排煙設備性…
第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收取證書費:一、中央主管機關變更證書格式申請換發證書。二、行政區域調整…
第5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 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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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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