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 第4條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4條

申請換發許可證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收取證書費: 一、因中央主管機關變更許可證書格式。 二、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機構地址變更。 三、因法律變更或公務需要。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申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許可者,應繳納審查費,每件新臺幣三千三百元;申請延展許可者,亦同…第3條申請核發、補發或換發許可證書者,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六百元。前項申請,經撤回或駁回者,退…第5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 第3條看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