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消防法 › 第46條

消防法 第46條

第 七 章 附則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47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 第45條看 消防法 全文第4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