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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61條

遺囑及其撤回之方式,除依前條所定應適用之法律外,亦得依下列任一法律為之: 一、遺囑之訂立地法。 二、遺囑人死亡時之住所地法。 三、遺囑有關不動產者,該不動產之所在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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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