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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氣鋼瓶製造工廠設備標準 第2條

液化石油氣瓶製造工廠應具備左列製造設備: 一、剪床。 二、油壓機。 三、衝床。 四、捲筒機。 五、滾邊機。 六、自動電焊機。 七、人工操作電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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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