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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 第10條

淘汰二行程機車並新購電動二輪車或新購電動二輪車或淘汰二行程機車之補助款,應依本辦法提出補助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核撥補助款予申請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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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