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測量規則 › 第133條

測量規則 第133條

天文測量站其分佈間隔,一等約為二百七十公里,二等約為九十公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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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