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測量規則 › 第14條

測量規則 第14條

每一測量業務於工作完成後,均應撰寫測量報告書,其內容包括計畫名稱 、工作編組、工作方法、使用裝備、測量精度、起訖日期,及遭遇困難與 解決方法等附於測量成果,以供爾後使用之參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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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