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測量規則 › 第162條

測量規則 第162條

重力測量可分為絕對重力基準點、國際重力基準點、輔助基準點及重力點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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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