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測量規則 › 第224條

測量規則 第224條

三等導線長度不得超過三○公里並與較高等級之點位閉合,若係自已有之 三等導線點開始時,其延伸長度應包括已有之三等導線長度在內。
AI 白話解釋
← 第223條看 測量規則 全文第22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