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測量規則 › 第81條

測量規則 第81條

導線之折角觀測,以可讀至○“.2之經緯儀施測,一等施測十六測回, 折角每測回與平均值之差不得大於四秒。二等八測回,折角每測回與平均 值之差不得大於五秒。
AI 白話解釋
← 第80條看 測量規則 全文第8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