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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式試題計分辦法 第9條

用人工評閱測驗式試卷時,其原始分數或標準分數,應以本國大寫數字記 載於卷首,並由閱卷委員簽名或蓋章。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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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