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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離輻射防護管制收費標準 第8條

申請參加主管機關輻射防護人員認可或操作人員之輻射安全證書測驗者,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一千元。 申請參加主管機關高強度輻射設施或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運轉人員測驗者,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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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