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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及航行國內航線船舶設置無線電通信設備辦法 第11條

漁船及航行國內航線船舶不依本辦法規定設置通信設備者,港區檢查處 ( 所) 、港務局應禁止其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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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