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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及航行國內航線船舶設置無線電通信設備辦法 第4條

港內船舶因船型、構造及用途特殊,報經船籍港航政主管機關核轉交通部 核准得免設置通信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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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