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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 第4條

災害發生後經成立中央或地方災害應變中心,評估人員應於受徵調後,依指定時間至指定地點報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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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