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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計畫牌照核發辦法 第2條

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計畫車輛試驗牌照、創新實驗臨時船舶執照及創新實驗無人航空器註冊號碼之申領及核發,依本辦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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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