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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 第51條

得標者或經營者應依電信號碼管理辦法之有關規定使用電信號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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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