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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 第71條

經營者所經營之無線寬頻接取網路,其客戶服務品質應符合本會所定服務品質規範。 前項服務品質規範,由本會視技術及服務發展情況適時訂定。 本會得視實際需要,自行或委託民間團體進行評鑑,並得定期公告各經營者服務品質之評鑑報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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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