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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 第6條
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6條
申請新建無障礙住宅標章者,應備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建築物使用執照。 三、無障礙設施竣工圖說。 四、經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簽章負責之無障礙住宅竣工查驗合格簽證表。 前項第三款無障礙設施竣工圖說應包括工程圖樣種類及說明書應標示事項,如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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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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