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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黨籍及少數黨團委員參加常設委員會抽籤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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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