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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氣事業管理規則 第29條

煤氣事業之出讓、改組、停業,非經報請地方主管機關簽具意見,轉請中 央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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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