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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藍色申報書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用名詞定義如左: 一、藍色申報─指使用藍色申報書,依所得稅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或第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之結算申報。 二、藍色申報書─指以藍色紙張印製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三、藍色申報人─指經稽徵機關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辦理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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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