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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管理規則 第11條

各等營造業負責人,具有各該等專任工程人員之資格者,得自任專任工程 人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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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