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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體技術師法 第7條

非領有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證書者,不得使用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名稱。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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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