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物理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 第11條

物理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條規定執行檢查及資料蒐集時,其檢查及資料蒐集人員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認身分之標誌。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物理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