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物理治療師法 › 第52條

物理治療師法 第52條

理、監事任期均為三年,其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AI 白話解釋
← 第51條看 物理治療師法 全文第52-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