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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33條

醫療機構施行前條其他特定醫療技術,應符合醫療器材許可證記載之適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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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