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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28條

個人會員(代表)及團體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但章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前項權利,每一個人會員(代表)及團體會員代表為一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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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