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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有線電話作業員考試規則 第4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特種考試有線電話作業員考試應考資格表」規定資格 之一者,得應各該類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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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