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特種考試有線電話作業員考試規則 › 第7條

特種考試有線電話作業員考試規則 第7條

本考試成績之計算如左: 一、一級線路作業員以筆試平均分數滿六十分為及格。 二、二級線路作業員、三級線路作業員及交換機作業員,以筆試平均分數 及實地考試分數均滿六十分為及格。 筆試考試科目中有一科為零分者,不予及格。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特種考試有線電話作業員考試規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