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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監察院監察調查人員考試規則 第3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 一者,得應本考試一等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研究院 、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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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