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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飛機、直昇機及超輕型載具,指民用航空法第二條第二十款、第二十四款及第二十五款所定之飛機、直昇機及超輕型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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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