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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14條

使用統一發票之納稅義務人銷售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其稅額應於統一發票備註欄載明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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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