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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級上將授任條例
一句話看懂
特級上將授任條例規範特級上將的授任條件、程序和相關規定,旨在明確特級上將的選拔和任命標準,確保軍階制度的公平性和正當性。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00-11-01・共 4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中華民國陸、海、空軍最高軍事長官任為特級上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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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特級上將,由國民政府特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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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特級上將之待遇、儀制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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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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