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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國家公園觀高山屋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第3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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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玉山國家公園觀高山屋使用規費為平日每人每宿新臺幣八百元,假日每人每宿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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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