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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用藥管理法 第12條

持有環境用藥製造、輸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應依核准事項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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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