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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用藥管理法 第57條

環境用藥標準檢驗方法,有國家標準者,依國家標準;未訂國家標準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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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