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環境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 第23條

環境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3條

第四條第二項及第五條第二項再利用許可申請文件,如為英文以外其他外文者,應檢附中文譯本。
AI 白話解釋
← 第22條看 環境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全文第2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