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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8條

調適韌性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氣候變遷調適政策、法規、行動計畫、方案之規劃、推動、協調及執行。 二、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之監督。 三、氣候情境風險評估之規劃、推動、協調及執行。 四、氣候變遷減緩、調適技術應用、風險評估與韌性調適措施之規劃、推動及協調。 五、低碳永續家園制度之規劃、推動、執行及輔導。 六、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之規劃、研擬、推動、審查及協調;自然碳匯之協調及監督。 七、氣候變遷教育推廣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八、脆弱群體因應氣候變遷衝擊能力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九、其他有關調適韌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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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