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環境部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 第6條

環境部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6條

本會相關幕僚作業由本部資源循環署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環境部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