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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製劑管理辦法 第7條

生物製劑之容器、標籤仿單及包裝,除依藥物藥商管理法及其施行細則有 關規定外,並應以中英文標明含量 (有單位者標明單位數) 及有效日期, 含有防腐劑者,應註明防腐劑量,貯藏方法等;如係輸入原液加工、分裝 者,並應加註原液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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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