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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事故通報及查察辦法 第7條

本辦法所定各級主管機關應辦理之事項,必要時,得委託政府機關(構)、法人、團體或民間機構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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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