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 第3條

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第3條

本法第七條第一項所定特定農產品項目及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