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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84條

電動廚餘處理機、洗碗機、抽油煙機以可撓軟線連接電源者,其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終端應採用接地型附插頭可撓軟線。 二、插座位置應避免可撓軟線遭受外力損傷,並設置於可觸及處。 整套型嵌入式蒸烤箱及流理台烹飪用電器具得採用永久性電氣連接,或以附插頭可撓軟線連接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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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