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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32條

電動機自動再起動有危害人員之虞者,不得裝設具有自動再起動功能之過載保護裝置。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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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