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 第530條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30條

第三類場所之蓄電池充電設備應裝設於以不可燃性材料建造或襯裡之個別房間,且該房間應能防止達引燃量之纖維或飛絮進入,並有良好之通風。
AI 白話解釋
← 第529條看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全文第53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