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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73條

車輛保養、維修及停放場所內電力及控制配線導線管或電纜系統之密封,應依第四百七十五條第四百七十九條,或第五百三十八條第五百四十二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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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