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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36條

在麻醉區域內,所有金屬管槽、金屬被覆電纜及固定式用電設備或器具之非帶電部分,應連接至設備接地導線。但設備線間運轉電壓不超過十伏特者,不在此限。 第一類場所之接地及搭接應符合第四百八十三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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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