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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67條

固定式及定置式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之控制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除隔離設備外,個別控制裝置應併入X光控制電源或高壓變壓器之一次側電路,並應為X光設備之一部分。其得設於緊鄰X光控制單元之個別封閉箱體內。 二、保護裝置得併入個別控制裝置內,以控制高壓電路故障時之負載。 可攜式及移動式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之控制應依前項規定辦理,並將其手動控制裝置裝設於設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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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